星期五, 15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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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則留言

  1. Hollywood 真的去過一次就夠, 只有 Chinese Theater 跟 Dolby Theater 那一個 Block 叫做有點東西看, 朋友來到我都不太想帶他們去 XD 太短, 沒什麼好看, 到此一遊十分鐘就可以走了….明明可以做得很好, 像時代廣場那樣, 卻只有短短一個 block….. Btw, I love DogHaus!!!!

  2. 6:06 Wow! 是 Amoeba Music !!! 我的夢想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去那邊瘋狂買唱片和黑膠,因為很多唱片台灣沒有,尤其是Metal的音樂。
    Amoeba Music 的 Youtube 頻道也很好看,請很多音樂藝人推薦唱片,聊聊音樂。

  3. 我覺得好來烏大道..如果人行道上每隔一段就設一個 1:1的 雕像 (可以由市府去..出底座 然後給..名人設雕像 付費的 經費可做公益.) 那逛大道就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人物跟簡介…

  4. LA……就是生活的地方。
    有一些小小區域會營造成特色商圈賣店,但就是偶爾去走走吃吃喝喝的地方。
    我請定居LA的親戚帶我去觀光客的“熱門景點‘’,她都一副無精打采,打死不想去的德行,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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