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懷孕6個月的新北市護理師日前發文控訴,遭到護理長惡意刁難與逼離職。沒想到事隔不過2天,就有自稱當事人同事的網友,表示該名護理師說法與事實不符;對此,護理師也發4點聲明強調「希望醫院可以打我臉」,讓這起白色巨塔風暴,增添許多羅生門色彩。
懷孕護理師表示,自己遭新到任的護理長以態度不正、不積極與不適任為由要求自請離職。認為自己是「因為懷孕會造成人力安排困擾,她們也不想要有個拖油瓶」被刁難,因而遭到從穿卡通圖案襪子到主動問問題都會被責罵,並強調自己因懷孕的請假都有照規定走,不解為何「高層都知道情況卻默認這行為,這樣誰敢生小孩,我是護理師,難道我懷孕錯了嗎」?
對此,自稱當事人同事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的相關貼文底下留言:「被約談完全不是沒理由,文章謊話連篇,單方面闡述不實的事實。學姊們跟阿長都盡心盡力幫忙妳、照顧妳、指導妳,自己上班態度跟方法有問題,沒責任感,還敢出來帶風向,虧全單位都照顧妳,妳卻藉懷孕之名,把自己說得多可憐,分明有其他目的。」
另名同醫院職員也說:「聽我朋友跟她同單位的說,她遲到早退常請假、2次新訓沒過,第3次因為被離職沒上,重點真的不是懷孕。把打卡紀錄跟班表貼上來吧,打卡紀錄自己查得到,訓練有沒有過也查得到,怎麼原PO只知道自己懷孕?其他東西就不贅述了,就針對這幾點應該就夠了,妳說妳沒有遲到早退,妳同事說有,最好方法就是直接貼妳的打卡紀錄。」
還有知情人士及同事表示,「面試當下已懷孕卻未告知,還應徵大夜班,現在才說懷孕不能排,佔名額卻不能分擔最累工作。現在才告知懷孕要調別單位。上班後請病假、生理假(懷孕請生理假?)再加上確診一週,能請的都請一遍,如果護理長真的逼離職,那真的不合法,但怎麼不思考自己行為」;「不是已經帶乾哥還乾弟去單位要主管道歉,不然就提告?我還聽到有人被說襪子不符合規定時回『不覺得很可愛嗎』,已經快3個月完全沒辦法獨立,還沒辦法輪班,妳們單位就是上12小時,還要說自己花很多心思去照顧沒家屬或者沒function的家屬,妳根本沒幫到同事忙」。
對此,懷孕護理師發出4點回應,表示「結婚生子都是計畫內,先生跟家人也都一直支持陪伴,這事我是當事人,有什麼對我就好,不希望牽扯家人」、「事實是我20日上午有到醫院求說法,結果護理長不願跟我談推給督導,督導推給人資,人資推給主任,主任說她沒空,督導也說不出所以然。有人說我是不是發錯藥,如果有的話,醫院會打我臉」、「勞基法規定,雇主面試時不得詢問面試者是否懷孕中,就算問,面試者也不必回答,我一切都是按規定走,沒有人會不顧自身安危傷害小孩」,以及「希望醫院可以打我臉,我真的有任何錯的話,完全接受任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