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勞工繳了24年保險費用,因故身亡之後,家屬卻領不到任和給付,實在無法接受。(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勞工,日前繳了24年保險費用,52歲離職退保並於54歲因故過世,家屬卻領嘸任何相關給付。勞保達人「張秘書」指出,由於該名勞工過世當下勞保已被中斷,再者年齡不達一次請領的資格,雖然後經勞保局協助,改採國保相關給付請求權,但國保和勞保兩者的給付金額相差很多,至少150萬元。對此,張秘書也提醒,「若還達不到一次請領資格者,千萬不要中斷勞保。」
張秘書在YouTube個人頻道分享,該名勞工繳了24年最高級距4萬5800元的保險費用,後在52歲離職退保,54歲因故過世,怎料卻被告知,不具勞保被保險人身分,因此家屬無法領得相關給付。提及原因,張秘書坦言,首先是勞工中斷為期2年半的勞保,死亡當下並非勞保的被保險人,因此無法申請死亡給付,再者是勞工的年齡未滿55歲,外加勞保年資為24年,不達老年給付的資格。
張秘書對此透露,勞工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標準有3種,其一是「參加勞保滿15年,且年滿55歲退職者」;其二是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勞保,合計年資滿25年以上者;其三是參加勞保年資滿25年以上,且年滿50歲退職者,但該名勞工投保24年,死亡年齡為54.5歲,因此不符合上述資格,雖在勞保局協助之下,透過請求國保相關給付,而國保、勞保兩者地給付金額相差懸殊,讓家屬無法接受。
如何避免憾事重蹈覆轍?張秘書提醒,「若還達不到一次請領資格者,千萬不要中斷勞保。」她舉例,一名52歲勞工小張,勞保年資22年,都是投保最高級距4萬5800元,後因父母年邁、健康狀況不佳,於是離職去家中開設的小吃店幫忙,此時選擇分別為「退保後繳國民年金」、「加入職業工會繼續保勞保」。
張秘書表示,小張若選「退保後繳國民年金」,不管是54歲還是56歲死亡,投保國民年金都只能讓家屬請領5個月的喪葬給付,總共9萬8805元;一旦「加入職業工會繼續保勞保」,54歲死亡之後,家屬就能請領死亡給付160萬3000元;56歲死亡,家屬就可選擇請領死亡給付160萬3000元,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169萬4600元的。可見「退保後繳國民年金」、「加入職業工會繼續保勞保」兩者差了15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