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李怡貞認為宥勝恐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面臨最高10年的刑期。(圖/翻攝自臉書/宥勝之旅/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藝人宥勝被爆性騷多名女子,好爸爸與好丈夫形象一夕全毀!儘管他本人在今(18日)公開道歉,但律師李怡貞認為,宥勝酒醉抓胸、解內衣揉胸與跨坐對方身上強吻等行為,可能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面臨最重10年刑期。
宥勝遭指控至少對4名女子性騷,其中受害者A在2017年被宥勝從背後環抱時,宥勝的妻子正懷著第2胎。A還透露,同公司的B、C都曾被宥勝伸鹹豬手,整個辦公室4名員工,就有3人遭性騷。
對此,宥勝雖在臉書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批評的留言仍如海嘯般湧來,李怡貞也留言斥責:「道歉有用的話,律師不用存在。解內衣摸胸若為真實真的可惡至極。」
李怡貞也在回覆「請問解內衣摸胸若是真的,是不是已經算涉嫌強暴未遂了」網友疑問時,表示依《刑法》第221條第1項、第2項內容,與其中的「必以由其所施用之強暴、脅迫等非法方法,足以表徵其係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而為」。
以及「且與性交行為之進行,在時間、地點及手段上有直接、密切之關聯,始可認為已著手實行強制性交之構成要件行為。強制性交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處罰未遂」。回答:「直接跨坐在人身上壓制強吻解內衣摸胸舔耳,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