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吳亦凡去年捲入桃色風暴,一審判決今天出爐。(圖/翻攝自吳亦凡IG)

吳亦凡去年捲入桃色風暴,一審判決今天出爐。(圖/翻攝自吳亦凡IG)

中國藝人吳亦凡去年8月被指控性侵、誘騙未成年少女等,被列為「劣跡藝人」,形象跌落谷底。時隔一年多,今(25日)一審判決出爐,他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除此之外,他也涉嫌逃漏稅,確定要補繳稅金以及滯納金、罰款,總共6億人民幣(約25.8億新台幣)。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相關線索和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針對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間涉嫌逃漏稅展開調查,發現吳亦凡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逃漏稅0.95億元人民幣,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依法對他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人民幣。

由於跨境交易和資金往來愈來愈頻繁,讓少數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稅務部門將不斷改善稅收監管手段,提升稅收監管能力,加強對新型逃漏稅行為的查處曝光,以維護國家稅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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