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0 12 月



母女3人遭房東以存證信函方式限期搬走。(示意圖/Piqsels)

母女3人遭房東以存證信函方式限期搬走。(示意圖/Piqsels)

一名馬來西亞華裔商人與屋主達成「先租後買」協議與支付訂金。怎知屋主竟在商人「還沒正式簽約」就因病去世後,以存證信函方式限令不打算繼續買屋的商人妻子限期搬離租處。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45歲孫姓婦人與丈夫在2019年至2021年1月於加影(Kajang)的蕉賴皇冠城租屋,並與屋主達成先租後買協議,接著共支付5萬7令吉(約新台幣39萬)訂金給對方。未料屋主竟趁她丈夫於今年9月病逝「還來不及正式簽約」,就要把她與2個女兒趕出去。

孫婦哭訴屋主在丈夫去世後不久,就用非常不客氣的語氣上門索討2萬4令吉(約新台幣16萬)租金,與問她是否要買下房子。等得到否定答案後,又在10月多寄來律師存證信函限令一家人在本月12日前搬走,讓她不知所措。

孫婦強調,她原本不想找政治人物與向媒體公開此事,屋主卻選擇在寄出存證信函後避不見面,又沒有歸還扣除租金後所剩餘的訂金,才決定開記者會討公道,她也申請相關法庭命令,在問題沒解決前決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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