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和女友為了房子的問題吵架。(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孩子不是商品,不應該被當成談判的籌碼。一名男網友表示,女友即將在下個月生產,但對方卻開條件,要求房子登記在她名下,才同意和他結婚,甚至還消失了2天,放話要走法律程序。
原PO在臉書《靠北女友2.0》透露,女友預產期是12月,2人近日卻為了房子的問題發生爭吵,女友堅持登記在她名下,否則不願意結婚,被他拒絕後搞失蹤,但是他也在氣頭上,因此不想理會,結果女友看他沒什麼反應,不到48小時又自己跑回來了。
原PO以為女友氣消了,沒想到對方變本加厲,要求他一定要妥協,否則就要找律師提告,最後的場面就是付20年的贍養費,還見不到自己的小孩,「養小孩20年的費用也差不多一棟房子」,希望他好好考慮。這讓他一個頭兩個大,因此發文求助,想取得孩子的監護權,「我有可能在她生小孩之後,把小孩搶過來嗎?」
此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認為女方不單純:「會這麼著急的女人,通常表示那個孩子不是你的」、「先驗DNA再來思考下一步,這種只會拿小孩來勒索錢財的女人不值得在一起,對方只會是越來越貪心」、「先證明孩子是誰的」、「孩子是不是您的先確定」、「看吧!她自己跑回來了,目的就是錢啊!出生後先做親子鑒定吧」。
另外,也有許多人點出關鍵,「她吿不了你,因為你們沒有婚姻關係;你搶不到小孩,因為你們沒有婚姻關係」、「沒結婚你憑什麼搶」、「沒結婚,你搶得贏母親,那法律就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