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7 11 月


樓梯間被堆滿雜物...她打1999「2年」未果 無奈批:發生火災怎麼辦

一名女網友發文指控,鄰居將公寓的樓梯間堆滿雜物。(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一名女網友昨(6日)在網上發文指控,鄰居長年來把公寓的樓梯間當成儲物室,堆滿各種私人物品,導致走道被擠得水洩不通,氣得她狂打1999求助,無奈投訴至今2年未果,讓她相當擔憂,「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貼文曝光後,掀起熱議。

從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分享4張照片中可以看到,公寓的樓梯間被鄰居推滿書包、雨傘、玩具車、紙箱、安全帽、外送保溫箱、掃把與鞋盒等私人物品,其中外送保溫箱還擋住了消防栓的門,整條走道的空間被限縮到所剩無幾,甚至根本無法行走。

從原PO發出的多張圖片中可以看到,雜物讓本就不寬敞的樓梯走道顯得更加擁擠。(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從原PO發出的多張圖片中可以看到,雜物讓本就不寬敞的樓梯走道顯得更加擁擠。(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原PO透露,2年來多次撥打1999投訴未果,就連政府單位也在互踢皮球,「消防局(說)不是他們的事,環保局(說)不是他們的事,工務局業務繁忙未到。因為沒有管委會,故結案,但沒看過政府官員來查過。」她對此憂心表示,「如果發生火災,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

對於2年來的投訴未果,原PO無奈表示,「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對於2年來的投訴未果,原PO無奈表示,「真的火災了,死了人,才會處理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貼文一出,引發討論,有網友表示「這是建築物主管機關要處理,是要打建管處,去建管處檢舉」、「走到樓梯那裡踢到東西被絆跌倒,他們就是過失傷害」、「東西堆到樓梯間的人真的超自私」、「沒見過這麼誇張」、「遇到這種鄰居真的很可憐」。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樓梯間、共同走廊等處堆置雜物,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緩,不改善者可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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