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樁金金併,由富邦金控於2021年3月30日取得日盛金控過半股權,並於今年8月底進而取得73.95%股權。(圖/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今天(20日)同意富邦金控(2881)以現金為對價合併日盛金控(5820)之案,合併後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待雙方完成合併後,日盛金控各項業務、資產負債將由富邦金控承受,並依規向櫃買中心申請日盛金終止上櫃。
根據富邦金控統計,截至8月31日已取得日盛金控73.95%股權,而富邦金控於前8月認列日盛金投資收益16.6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金控組表示,該合併案於110年9月16日經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0年11月5日經雙方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支付富邦金控以外之日盛金控其他所有股東,並於111年6月17日經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調整合併對價。
該案係由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金管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待雙方完成合併後,日盛金控各項業務、資產負債將由富邦金控承受。
依富邦金控之規劃,於取得金管會同意旨揭合併案後,由二家金控之董事長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公告,並依規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日盛金控終止上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