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4 12 月


孕婦再2個月就能領產假津貼…「卻被老闆無預警資遣」 內行人嘆:勞工局來也難救

再過2個月就能請領產假與育嬰津貼的孕婦,遭到老闆無預警資遣。(示意圖/達志影像)

懷孕時被老闆無預警資遣,任誰都嚥不下這口氣。一名再過2個月就能領到產假與育嬰津貼的孕婦,某天上班時突然被老闆刁難,隨後就被對方「閃電資遣」,怎知孕婦事後向勞工局求助,竟得到愛莫能助的答覆,讓她悲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這種惡劣老闆?」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懷孕8個月的朋友前幾天突然被老闆資遣,指出該名老闆莫名對朋友冠上許多罪名,批評她工作表現低落、不適合這項工作,且態度口氣極差又無緣無故怒吼,甚至說出「如要另謀高就我會同意」,讓孕婦朋友相當傻眼。

原Po透露,老闆在當天就資遣朋友還要她馬上走人,害得懷胎8月的朋友自己拿重物離開,氣得原Po怒批「完全就是沒人性的王八蛋」。原Po表示,雖然朋友老公立即轉述勞工局與市政府說法,要老婆「不要簽任何文件,去請安胎證明,這樣公司就不能資遣」。沒想到,朋友老闆卻說「已經資遣,沒有請假問題」,且朋友事後致電勞工局,對方也說「口頭資遣就算成立了」。

這結果讓朋友難過到每天哭,也令原Po心寒的說:「請問這樣是有保障勞工權利嗎?完全都是在幫資方吧?」最後請求網友幫朋友討回公道。但有內行網友表示,「按照法律層面來看,資方完全合法,唯一有把柄的就是觀感不佳」、「只要勞工符合勞基法解僱事由,且理由完全與懷孕無關時,雇主還是可以合法解僱。另外實務上,確實是有雇主合法解僱懷孕勞工的判決案例」。

另有網友指出,「只要給資遣費和預告離職的錢和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沒違法,新制的勞保就去申請非自願離職補助」、「的確是合法範圍內,有預告工資也有給資遣費用,但台灣女性懷孕上班並沒有得到十足保護」,表示依照目前的實際情況,就算是勞工局來幫忙也很難真正幫助到原Po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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