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6 11 月



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圖/達志/美聯社)

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圖/達志/美聯社)

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於2014年透過軍事政變上台後至今已屆滿憲法規定的8年任期,但帕拉育陣營認為其任期應該從2019年當選後才開始計算,因此不願下台。對此反對黨提交連署釋憲案,稱帕拉育擔任軍政府領導者期間應列入任期。憲法法院經投票後也在24日通過決議,裁決帕拉育即刻起暫停履行總理職責。

據《路透社》的報導,泰國反對黨議員向憲法法庭提交連署釋憲案,要求法院裁定是否終止巴育任期,反對黨認為,2014年5月,泰國陸軍總司令帕拉育發動軍事政變,武力推翻盈拉(Yinglak Chinnawat)政權,成立「全國維持和平與秩序委員會」執掌國政,自命總理。接著在8月24日,由軍方和帕拉育親信組成的臨時立法議會又一致通過讓帕拉育正式就任泰國總理,因此這樣算起來帕拉育的8年任期應該在今年8月就屆滿了,必須下台。但帕拉育陣營卻認為,其任期應由2019年6月的選舉後才開始計算。

泰國憲法法院24日以5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暫停帕拉育的總理職務,直到有關任期的訴訟結果出爐,但目前尚不清楚什麼時候會做出最終裁決,在此期間,將由6位副總理中位階最高的副總理巴威(Prawit Wongsuwon)擔任看守總理,但軍職為上將的帕拉育仍舊以國防部長的身份續留內閣。

據《泰國頭條新聞社》25日的報導,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蒂帕楠就憲法法院下令停止帕拉育上將履行總理職務作澄清和說明。蒂帕楠表示,憲法法院的命令並非讓帕拉育上將下台,只是讓他暫停履行總理職務,直至憲法法院做出最終審議。且為了政府正常運作,憲法法院下令巴威副總理擔任看守總理職位,這對於國家管理不存在任何影響。泰國總理府發言人阿努查(Anucha Burapachaisri)也表示,帕拉育尊重憲法法院的決定,同時也敦促人民自重,避免分歧。

反對黨「為泰黨」領導人崇南(Cholnan Srikaew)則對憲法法院的裁決表示滿意,強調這緩解了政治緊張局勢和衝突的可能性。對於帕拉育繼續擔任國防部長,他說法律雖未明文禁止,但應該要考慮是否適當。

然而,另一位副總理維薩努(Wissanu Krea-ngam)則指出,巴威也可以拒絕擔任看守總理,如果6位副總理都拒絕擔任此職務,則任何一位內閣部長,包括國防部長帕拉育,也可以擔任。他還補充,看守總理可提交重要法令給予王室批准,包括選舉法令在內,甚至還能夠解散眾議院,但他認為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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