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蟑螂」指的是佔著房屋不走的人,日前一位吳姓女屋主在網上訴苦,因為與租客關係像朋友,因此租約到期也沒續簽,吳女因想將房子售出,提前1年告知租客要收回房子。然而租客當沒一回事,導致吳女與他人的賣房交易破局,氣憤的她上門與租客理論,租客不僅不搬也不答應續簽租約,還揚言要在屋中燒炭,讓屋子永遠賣不出。
吳女22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讓網友提防海蟑螂,並呼籲不管是親朋還是好友,只要有租賃關係一律需要簽約。吳女表示,起初和租客是有簽租賃合約,但隨著時間增長,2人關係變得很要好像好朋友,也因此當租約到期後,因彼此信任就沒再重新簽約。
後來吳女欲收回屋子將其售出,並提前1年告知租客,租客知道也同意房仲帶看房子,過程中超過百人看房,直到今年終於有人對房子出價,吳女也準備成交賣房交易,並將此消息告知租客,給予超過3個月的時間讓租客搬遷。
不料租客竟無動於衷,不僅不搬走還毀損屋內部分家具,甚至揚言要在房內燒炭,讓房子永遠賣不掉。吳女見賣不成房子,便提議重新與租客簽署租賃合約,且表示要漲房租。
吳女發文的同時還附上一則超過1分鐘的影片,還原吳女上門找租客的畫面,影片中租客不滿的說「一下騙我們房子賣掉,一下要我們趕走,現在要說重新簽約」,因此拒絕續簽租約「我現在不爽,我為什麼要簽!」,對於吳女會進行提告,租客不懼的說「快去告啊!」。
吳女最後表示,如今已將存證信函寄出,詢問網友有沒有更快趕走海蟑螂的方法。這則貼文經分享,隨即就得到許多網友回應,「契約真的很重要,不管多好的關係」、「這種案例很多,再熟的朋友,再如何信任,該簽的合約都要簽。」
此外,有許多網友誤以為沒租約的租客屬於侵占,可以請警察強制驅離,紛紛建議「斷水、斷電、換鎖」。然而事實是當租約到期將自動變為「不定期租約」,有了解的網友提醒說「斷水電損害租客權益,她可以提告求償損失,不管你是否提前告知都一樣!不定期租約表示租約無標明到期期限,沒走法院協商前你不管多提前法律都保障租客使用權的」,網友建議「最好是用簽約方式,請對方離開,不然收回房子你要自己住,或花錢重新裝潢理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