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9 11 月

新婚2年害背債5百萬,公婆買房逼子女「借名登記」。(示意圖/翻攝pexels)

一名女網友抱怨,公婆本身信用破產,以為追溯期已過,用借錢的方式付了3套預售屋頭款,房子蓋好後發現還是不能登記自己名下,所以強迫子女用一生一次的首購優惠去登記,並且叫子女簽下借名登記合約,等於子女沒有房屋使用權,簽約理由竟是怕媳婦搶財產,甚至要他們幫忙付房貸,讓她超傻眼。

原PO日前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公婆本身年過60,一個子女尚且還是學生,一個子女已嫁,最後一個是我老公。我們出社會沒幾年,經濟不穩(並且我們身上已經有一筆5百多萬的債務,這筆債務是結婚第二年,公婆親自送我們的,由於是公婆偽照文書私自用我老公名字搞出來的債務,我們不得不償還)」。

女網友提到,「我們反問婆婆,房貸30年,萬一你們繳不出來怎麽辦?公婆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由兒子跟媳婦繳啊!要兒子簽下借名登記,以防萬一兒子哪天往生了,媳婦會依法繼承房產,所以需防著媳婦,一方面卻要求媳婦一起負擔房貸!房子是你的,還要免費幫你付房貸,跟你簽那什麼狗屁合約,前面已經搞的我們夫妻倆滿身債務,現在還要叫我幫你免費繳房貸。」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妳還是先離婚吧,這種偽造文書的合約不要簽浪費錢浪費生命」、「從偽造文書那邊就該提告了啊,把債務丟回去,幹嘛承擔下來,以為自己很會賺啊?借名登記,就不要去簽啊。如果你老公不懂保護自己老婆小孩,硬要去扛一堆債務,真的趕快逃吧!這種人不值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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