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有名男子與家人於近日用完餐後要取車返家,卻驚見車窗被打破,放在車裡的現金、護照都不遺而飛,當下他馬上到警局報案,豈料警員竟告知他要回家換完長褲再來報案,當下他也十分氣憤的說,「總不能要求發生意外的人,還在這個時候必須回家換長褲才能報案吧?」
據《中國報》報導,34歲男子與家人於7日到位於武吉淡汶的餐廳吃晚餐,但要取車返家時,卻發現車窗被打破,且放在車內的800令吉(約新台幣5399元)現金及太太的護照都已不遺而飛。
當時他著急的前往新邦安拔警局報案,這時警局外站崗的警員在詢問警局內的警員後,告知男子必須去淡汶警局報案,男子詢問,既然都已經來到警局外了,能否進去報案時,對方竟叫他先回家換長褲。
被拒絕報案後,男子和家人重返用餐的餐廳,孩子則在草叢邊一直尋找,想看看竊賊會不會把護照丟在裡面,幸好這時淡汶警局的警員在巡邏時看到孩子,在了解到事發經過後,叫他馬上去淡汶警局報案。
同時,該局的警員還問他為何直到現在才報案,男子則問警員「穿短褲是不是不能到警局報案?」警員則回答,根據條例是不可以,但遇到意外緊急事件是可以通融的。
男子說,最終在該局警局的協助下,他終於完成報案程序,他也非常感謝淡汶警局的警員明白事理。但也不禁感嘆,「我了解去警局必須穿長褲,但我是穿短褲在外用餐後遇到緊急事件才趕來警局報案,總不能要求發生意外的人,還在這個時候必須回家換長褲才能報案吧?!」
據了解,會有此規定,是因為馬來西亞以回教為主,觀念較傳統,尤其是到任何與政府相關的部門,若穿無袖上衣或短褲、短裙,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