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被女買家惡意退貨。(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為了38元,不惜一天狂奔200公里。中國大陸浙江一名經營網路商店的張姓男子,不滿遭女買家惡意退款人民幣8.48元(約新台幣37.35元),氣得驅車前往同省但距離200公里外的金華市,就只為了向女買家討個說法。
綜合陸媒報導,張男13日發布影片表示,因為曾經對他惡意退款的女買家,最近又在買了8.4元的圖紙後「先損壞再申請退貨退款」,宣告自己要去200公里遠的義烏市向對方討個說法,且隔天就更新動態,表示查出對方實際住在金華市,並已在該市的市婺(音同勿)城乾西派出所報案。
張男向警員展示女買家多次退款的紀錄,指控對方除了在他商店惡意退款2次,還對其他賣家退款達6次。不過,警方雖受理了張男的報案,但事件之後的發展卻讓人大感意外。
員警告訴張男,女買家確實是該市居民,已婚並育有2個小孩;怎知張男一聽竟態度大翻轉:「警察問我要不要拘留,我說我諒解了,她就是想佔便宜。」事後也出示兩人和解的對話截圖,表示女買家已道歉並賠償8.5元。不過,派出所之後回應只有接到投訴,沒受理與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