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4日拍板下一個8年的社宅目標,2032年將實現100萬戶社宅,為解社宅用地取得問題,將要求地方政府未來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必須保留3~5%供社會住宅使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公開點名近400公頃的塭仔圳重劃區,將與新北市政府協商,盼優先採用。
內政部規劃,未來各縣市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等大面積的整體開發時,在六都直轄市應留設5%、非六都應留設3%,作為社宅用地或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並可透過讓售中央以填補開發財源;此外,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須優先納入提供社宅,拓展社宅多元取得。
花敬群表示,院會通過後,會很快去盤點現階段有哪些案子正在規劃開發中,接著找地方政府溝通,「例如塭仔圳重劃區,將近400公頃,就可以跟新北市府好好談,本來預計拿出來不到2公頃,約0.5%,看可否談多一點,讓新北市社宅用比較大規模開發。」
若依照新方針,直轄市留設5%,塭仔圳重劃區社宅用地將從2公頃增加變20公頃。花敬群表示,「未嘗不可!不是壞事!」
而這麼大面積的土地,若將造成地方政府在推動上有開發成本的壓力,這次也將採專案可以開發成本讓售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反而能開拓財源。花敬群說,「我們不是為了開發賺錢,而是為了做公益。」
花敬群也提到,過去有些人會覺得社宅是鄰避設施,不過社宅標籤已經慢慢被淡化,過去幾年來,六都已有非常多都更分回或以容獎興建社宅案例,代表這個現象逐漸被社會理解、接受,且社宅經營管理到位,為什麼要反對?許多研究及業者都有證實,社宅周邊房價反而抗跌、有支撐。
國家土地很多,為何要選擇「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花敬群回應,國有土地沒有大家想像的這麼多,過去7年盤地,清楚感受國有地適合拿來蓋的快速萎縮,區位好的地已所剩不多,民眾期待夠巨大,因此必須利用正規軍方式,像新加坡、韓國等,大規模造鎮的規畫,搭配交通建設一起,才是我們心目中認為好的社宅社區。
最後花敬群表示,「若新北市願意,我們當然很願意(啟動去談),終究還有都市計畫的過程。」可以強制嗎?「如果從中央院的核定,地方要遵守,但它是走在前頭(核定前已進行),如果大家能有共識,為新北社宅推動,中央也投入資源,新北市府也應該拍手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