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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於2017年時對外坦承,會故意限制舊款iPhone的性能,避免舊版手機發生問題。消息曝光後,引起極大的爭議,甚至掀起幾波集體訴訟案。其中一起由南韓用戶集體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纏訟多年,今(6日)二審宣判,認定蘋果公司未善盡告知義務,須賠償每名受害者7萬韓元(約新台幣1680元)。
《韓聯社》報導,南韓6萬名iPhone用戶於2018年3月提起集體訴訟,指控蘋果透過iOS系統更新,故意降低手機效能,要求賠償每人20萬韓元(約新台幣4800元)。不過,一審認為,相關系統更新並未損害手機,也非惡意程式,沒有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難以認定更新程式對用戶帶來負面影響,判消費者敗訴。
一審判決出爐後,僅7人提起上訴,主張蘋果違反告知義務。首爾高等法院民事庭今日宣判,指蘋果釋出iOS更新內容,即便是為了避免自動關機等問題,然而只要透過限制硬體設備效能達成目的,就有義務充分說明,讓用戶自行選擇更新與否,但蘋果未盡告知義務,對用戶構成精神損害,應賠償7人每人7萬韓元。
據了解,整起事件源自2017年,當時不少蘋果用戶發現,在新版iPhone上市後,舊版iPhone在速度、續航力上都會大打折扣。之後有專家爆料,蘋果會故意限制iPhone的性能,以避免舊版手機在新版作業系統上發生問題。最後蘋果官方對外坦承,的確有限制舊版手機效能的行為,又被稱為「電池門」或「降速門」。
整起降速門事件中,受影響的手機有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 與第一代 iPhone SE。之後陸續有用戶提起集體訴訟,其中一樁在美國的集體訴訟今年8月結案,蘋果以最少支付3.1億美元(約新台幣98億元)、最高支付5億美元(約新台幣160億元)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