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廣西一名接受人工生殖治療女子,在丈夫病逝後遭院方拒絕進行後續手術。(示意圖/Pixabay)

廣西一名接受人工生殖治療女子,在丈夫病逝後遭院方拒絕進行後續手術。(示意圖/Pixabay)

中國大陸廣西近日發生爭議判決。一名王姓女子及丈夫因不孕症到醫院進行人工生殖,丈夫卻不幸在完成凍胚後死亡,堅持治療的王女也因此遭院方拒絕進一步手術,雙方進入法律途徑。對此,法院近日不採信醫院依法提起「單身婦女不得進行人工生殖」主張,判王女勝訴。

綜合陸媒報導,王女與丈夫在2021年12月到2022年2月期間簽署3份醫療合約,在柳州市某醫院進行人工生殖治療,但王女丈夫在成功凍胚12個、準備執行移植手術前病逝。院方事後以規章中不得給單身婦女實施人工生殖為由,拒絕王女繼續手術要求。

王女認為,丈夫在生前已明確表示渴望擁有子女、在醫院進行相關手術也完成凍胚,且兩人早與院方簽署3份合約,主張丈夫去世不影響後續手術,並因此向柳北區人民法院提告該醫院。

由於人工生殖療程非常漫長、案件又涉及不同法規法條,王女雖有合約及丈夫生前強烈意願為依據,但醫院的丈夫死亡無法簽署後續手術所需各類文件,無法確認是否有繼續意願,以及規章明定單身婦女不得進行人工生殖等,也都不無道理。雙方主張都有理有據。

最終,法院以王女丈夫在生前每一階段合約均簽字同意,足以反映其意願,以及王女是在過程中喪夫,不屬規定中單身婦女,另王女的要求既遵守法律也沒違背倫理道德及公共利益;院方縱有規章為依據,卻只是機械式引用條文。判王女有喪偶後繼續生育權利,院方須繼續生殖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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