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Lulu(黃路梓茵)最近與好友飛往北海道旅遊,到機場發現帶錯護照,只能臨時更改機票,旅程還未開始就噴了15萬冤枉錢,接著落地日本機場後,一行人被質疑攜帶違禁品入境,又遭海關扣留9小時。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Lulu等人沒做好功課,還責怪日本海關,根本不懂檢討。對此,Lulu也正面回應。
Lulu今(30日)在臉書發文,「影片發出之後引起很多討論,我的立場就是單純要提醒大家,你我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情形,疫情解封很多人要到日本玩,也有很多人私訊我:他有慢性病要帶藥出門怎麼辦?長輩的隨身保健品怎麼辦? 」
她接著說,「確實,萬一今天是有慢性病的長輩帶著隨身藥品被帶到小房間盤查,語言又不通的情況是會讓人緊張的,如果遇到了,就只要耐心等候,配合他們的調查就完全沒事了。」此外,Lulu也轉發臉書粉專「KingNet 國家網路醫藥」留言分享的詳細資訊,並點名「那些激動的酸民這一篇一定要好好看餒,花時間酸人不如花時間分享有用的資訊」。
Lulu強調,「影片目的宗旨還是在互相提醒,並非蹭流量。我們隨身攜帶的藥物無一觸法,他們的狗狗也沒有在我們面前坐下來,但事情就是這樣接連發生了,我們從經驗中學習,記錄下來彼此交流,未來我們都不要造成自己跟海關人員的麻煩。」
「KingNet 國家網路醫藥」分享出國帶藥相關規定如下:
【非處方藥】
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條、支)為限。
【處方藥】
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
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管制藥品】
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
【中藥】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中藥製劑(藥品): 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Lulu也提醒,出國前,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旅外安全/旅外安全資訊,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