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7 12 月



新光金改革派9日公開徵求委託書的據點。(圖/李蕙璇攝)

新光金改革派9日公開徵求委託書的據點。(圖/李蕙璇攝)

新光金(2888)經營權之爭持續上演,繼創辦人吳東進「致新光金控50萬股東信」表示他已掌握到三分之二股權之後,改革派今天(9日)公布三大通路、16家證券與1家銀行等據點,公開徵求股東委託書,積極爭取逾二成散戶股東的支持;至於占比也約二成的外資股東部分,過往多是投給獨董席次較多。

新光金改革派大股東中,以洪士琪、吳東亮等為主。

對此,有媒體在今天下午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詢問金控透過徵求委託書大戰的適法性?是否有接到「價購」等違規案件?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依照公開發行公司使用出席股東徵求委託書等相關法規,分為一般徵求、無限徵求,徵求人須符合大股東性等相關規範。

童政彰表示,由於金融機構長期經營是須受到社會大眾信賴,因此監理單位會會在法令授權等規定之下去做了解,最重要的宗旨就是「維持穩健、穩定營運」;是否會邀請吳東進、吳東亮等兩派大股東進一步了解,「透過發函、邀請喝咖啡都是一種方式。」

新光金控包括1%主要大股東的臺灣新光實業、新勝、王田毛紡、東興投資與家邦投資等18位徵求股東,今天登報訴求「改革新光,勢在必行」「請股東支持整改董事會」,闡述「新光金經營不善篇」共三點內容。

一是認為新光金控近年來經營不善、獲利不佳、公司治理失當,連董事長等高階主管都遭受金管會停職停薪處分,眾所周知。二是股票長期低於票面,今年普通股與特別股都無法配發股息;且今年第一季14家金控中,只有新光金仍然虧損逾90億元,證明董事會整頓改革的必要性。

三是透過整改董事會,提升士氣,重拾信心,擦亮「新光」招牌,為員工、股東及客戶創造更長遠穩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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