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 月



沈可婷撞死8名飆車少年,最終裁決判處無罪釋放。(圖/擷取自Facebook/拿督雷智雄博士 Dato

沈可婷撞死8名飆車少年,最終裁決判處無罪釋放。(圖/擷取自Facebook/拿督雷智雄博士 Dato’ Tony Looi Chee Hong)

馬來西亞女子沈可婷,於2017年開車撞死8名飆車少年,去年4月遭判6年監禁並即刻關押。然而,今(11日)最新判決出爐,法官宣布被告上訴成功,當庭無罪釋放沈可婷。

綜合《星洲日報》、《光明日報》報導,事發當時沈可婷開車行經新山內環公路時,不慎撞上深夜飆騎「改裝腳踏車」的一群少年,導致6人當場死亡、2人送醫不治,經檢方2次上訴,原先獲判無罪的沈可婷,被改判6年刑期、即刻入獄,另罰款6000令吉(約新台幣4萬元)。

沈可婷不服再上訴,今(11日)最終裁決出爐,法官認為此案訴狀存在缺陷,不能因為女駕駛撞死人的罪狀,而無視蚊車黨的非法行徑,宣判被告魯莽、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沈可婷,全案不得再上訴。

對此,沈可婷走出法庭後露出久違的笑容,接受媒體訪問時,她也對8名死者一一唱名表哀悼,坦承自己的行徑造成他人死亡,但並非故意為之,而此事將是她一輩子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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