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9 12 月

老翁病逝後被冰存於醫院長達10年之久。(示意圖/Pixbay)

台北一名老翁2012年病逝後,其遺體竟被冰存在太平間長達10年之久。期間老翁女兒不斷哭訴懇求院方寬限時日,卻又不接受榮總協助辦理後事提議,令院方氣得報警提告。檢方也在近日依「遺棄屍體罪」起訴老翁女兒並建請法官加重刑責。

據起訴書指出,老翁2012年5月3日病逝於台北榮總醫院,但老翁長女連婦,卻在明知父親過世、醫院多次通知情況下,拒絕領回亡父遺體與辦理殮葬,令老父大體長期被冰封在太平間,並迫使院方於2020年報案提告。

榮總表示,連女多次先允諾到院處理,再羅織各種理由推託或稱無能力處理,還屢次大哭懇求寬限10日,待期限結束再找藉口拖延,並聲稱有關父親一切後事由她處理,其他家屬無能力負責,然致電連女3名胞妹後,3人都稱是連女「下令」其他家屬不能出面辦理後事。

檢方調閱資料也證實連女為老翁一等親,且榮總亦多次通知、催促處理後事,以及載有連女於父親病逝4年後,回覆給院方有關殮葬的手寫信等證物。榮總也稱連女雖有苦衷,但10年來都未到太平間關心或詢問父親冰存狀況,更拒絕榮總惠眾基金會協助負擔費用、聯合公祭辦理後事的提議。

檢方後依相關證據與〈刑法〉第247條第1項遺棄屍體罪嫌,與〈民法〉中「子女應孝敬父母」之精神及風俗習慣,認定連女有殮葬義務,再以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建請法院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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