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4 12 月


荷蘭出現因「偷拔保險套」被告的首例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荷蘭出現因「偷拔保險套」被告的首例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荷蘭一名28歲男子,和女友親密時,過程中偷偷拿下保險套,女方發現後氣得告上法院,他在法庭上坦承脅迫行為。法官判定該案不屬於性侵罪,但仍被判處3個月緩刑和1000歐元(約3.3萬新台幣)罰款,也成為荷蘭首位「偷拔保險套」而被定罪的人。

《每日郵報》報導,男子哈爾敦(Khaldoun F.,化名)在沒有告知女友的情況下,偷偷拿下保險套,而女方事前也表明:「不想在沒戴套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法官審酌對話紀錄,發現哈爾敦事後傳送訊息給女友,其中一則內容寫道:「妳會沒事的」,痛批哈爾敦使女方暴露在感染性傳播疾病和意外懷孕的風險,但認為該行為不是性侵,因為雙方達成了協議,而且脅迫僅和「沒戴套」有關,最後判他3個月緩刑,並罰款1000歐元。

法院認定不是性侵,但仍判緩刑和罰款。(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認定不是性侵,但仍判緩刑和罰款。(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無獨有偶,在荷蘭另一起案件中,有一名來自鹿特丹的25歲男子,全程都沒有取下保險套,卻在「關鍵時刻」沒戴,他解釋事前曾向另一半要保險套,但是「忘記」戴上,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故意不戴保險套,因此判他無罪。

荷蘭公共廣播公司(NOS)指出,荷蘭法律沒有針對「偷拔套」的具體罪刑,不過這是法院首次對該行為作出判決,並補充德國、瑞士和紐西蘭等國家也有類似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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