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航44年的桃園機場將首次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交通部表示,每位轉機過境旅客自今年3月31日起,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但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
交通部表示,該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對國人不會產生影響,而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本費用的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但未轉機過境,可申請全額退還。
交通部指出,該費用是考量鄰近的日本成田、南韓仁川及新加坡樟宜等指標機場已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相關費用,加上機場為配合防疫措施、強化各項軟硬體設施已增加旅客服務及建設資本支出,因此規劃並與航空公司完成前置準備作業。
此外,若依疫情前2019年桃機轉機過境296萬人次估算,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1年可收取15億元。而隨著各國航空運能、航點陸續恢復,目前桃機航點已恢復6成,1月至2月旅客量已達2019年的52%,顯示運量已明顯復甦,預估今年旅客量應可超過2000萬人次以上、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可增加5.5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