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裁定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交通部為依該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辦理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已研擬「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並於112年2月2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在案,交通部刻正據以研擬補助辦法報行政院核定。但為利地方政府可預為先行規劃,交通部於今(3/9)日已先將公路總局所研擬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參考。
「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由中央主導、地方參與,在推動公共運輸通勤月票部分,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已盤點規劃三大都會生活圈(北北基桃、中彰投苗、南高屏)月票原則,可採單一訂價或採「城際通勤月票」及「都市內通勤月票」兩種月票;其他縣市可依地區特性因地制宜規劃,可以單一縣市或與鄰近縣市結合規劃月票方案,便利民眾搭乘各類公共運具。
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措施之補助項目,包含電子票證製作費用、使用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搭乘各類公共運具票價優惠差額及相關票證系統建置及程式開發與修改費用,其中票價優惠差額補助部分,中央主管之公共運具,由中央補助90%;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公共運具,直轄市由中央補助50%,非直轄市由中央補助75%。
為利蒐集各地方政府意見,公路總局已於112年1月5日、2月9日召開兩場會議與地方政府研商;另為輔導各縣市及早規劃與預為辦理票證系統修改等相關前置作業,該局也於112年3月7及8日邀集地方政府、票證業者、驗票機廠商及相關運輸業者等,就票證系統技術、帳務清分金流處理以及相關行政作業等召會研商,以加速後續推動作業。鑒於交通部所擬補助辦法尚需行政院核定後方可發布施行,各地方政府可先依目前提供之補助作業要點(草案)進行研議規劃,以期加速後續方案計畫申請之提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