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7 11 月



農曆正月初二「回娘家」,是嫁出去的女兒和娘家人團圓的日子。(示意圖/iStock)

農曆正月初二「回娘家」,是嫁出去的女兒和娘家人團圓的日子。(示意圖/iStock)

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指出,據《詩經·葛覃》中有「歸寧父母」的記載,可見農曆正月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這天,已出嫁的女兒必須精心打扮,穿著新衣,和身為半子的女婿、孩子一起回娘家探親,謂之「迎婿日」,又稱「女婿日」。

楊登嵙教授更解釋,其實「伴手禮」的由來就是出自大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因為在過去女兒回娘家時,都準備一些禮物,一是要讓父母安心,二也讓鄰居知道在夫家過得好,俗稱「回門禮」、「帶手」、「伴手」或「等路」,水果或禮品數量、紅包金額都須為雙數最為吉利,但不可4(死)及單數不吉利。

根據古俗,女子回到娘家後要先向長輩拜年,如果有兄弟、姐妹的子女在,也都要贈送紅包,女兒若帶子女回家,則娘家必須送雞腿,並且用紅絨線繫古錢﹙銅錢﹚掛在小孩子的頸上,稱為「結彩帶」。而且女子回娘家不能洗衣、掃地,傳統是擔心娘家財氣被女兒掃光。主要用意其實是不想女兒在大過年期間還那麼累,在夫家都夠累了,娘家當然要呵護自己的女兒。

回娘家時,衣著要鮮豔明亮,大紅色最好,不要穿黑、白兩色衣物,就算是新的也不宜,畢竟黑、白屬冷色系,民俗慣用於喪禮,穿鮮亮一點回娘家才顯示喜氣洋洋,不會像奔喪。如果女兒在初二因事無法回娘家的話,可以寄送自己穿過的衣服給娘家,表達自己回家的心願,也可以選擇農曆二月初二補回娘家。

女婿則被尊為「貴客」,初二請女婿一般都在中午,娘家要擺豐盛的宴席款待,辦桌最好要有全雞,「雞」與「家」閩南語同音,象徵「全家」圓滿,菜色則以長年菜(長壽)、餃子(元寶旺財)、發糕(發財)等象徵著祝福意義的食物為佳。

過去農業社會,都認為「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女兒出嫁後就是客人了,所以會要求女兒一定要在傍晚前離開,不可以看到煮晚飯的炊煙,否則出嫁的女兒就會把娘家「吃到底」、把娘家吃跨。而若是新婚的夫婦,走的時候娘家還要準備二枝「掛尾蔗」(帶葉和莖的甘蔗),並用紅帶子綁住,讓女兒帶回家種植,祝願女兒女婿能有頭有尾,同甘共苦,甜甜蜜蜜,直到白頭偕老;還送二隻活的「帶路雞」帶回家飼養,則是希望女兒和女婿像雞一樣繁洐不息、多子多孫。不過現在都已經沒人在這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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