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交通部6日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擬針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每人500元設施服務。(示意圖/侯世駿攝)

交通部6日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擬針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每人500元設施服務。(示意圖/侯世駿攝)

隨著國境解封,越來越多民眾出國旅遊,交通部6日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擬針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每人500元設施使用費,不滿2歲兒童以及外交部禮遇外賓及其隨行眷屬除外,目標3月1日起實施。

交通部6日公告「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條文,指出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標竿機場,將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機場設施使用費的模式,明訂向轉機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每人500元,經外交部通知給予禮遇之外賓與其隨行眷屬、未滿二足歲兒童除外。

交通部指出,持有未含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機票之乘客,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該項費用;另已繳納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乘客未轉機過境者,得申請全額退還,航空公司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交通部也表示,目前相關法規正預告中,也還要和航空公司討論,並通知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目標在3月1日起實施,確切時程以後續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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