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鍋時等蛤蜊殼打開後,要多煮5到10秒。(圖/報系資料照)
火鍋是冬天美食的首選,但食材的烹煮熟度也需要多加注意,以避免發生食品中毒的意外。食藥署於27日表示,吃火鍋時的一大地雷就是蛤蜊或牡蠣等貝類,因為大多數民眾看到貝類殼打開後就想撈起來吃,但是最基本的要件其實是要多煮5到10秒,才能避免食安問題。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國人愛吃火鍋,且國內火鍋的湯頭更是豐富多元,食材還有肉品、海鮮、豆製品、蔬果等千百種火鍋料供選擇,但若食材品質不佳或未徹底加熱,就容易導致食品中毒的問題。
林金富建議,民眾可選擇具有驗證標章或溯源證明文件的食材,留意儲存條件,冷藏食品應存放於0~7℃、冷凍食品應存放於-18℃以下,並掌握先進先出原則,食材調理前解凍方式建議置於冷藏庫或以微波爐解凍、密封包裝後以流水解凍,並仔細清洗食材,蔬果清洗乾淨後再分切。
長榮大學食品安全衛生與檢驗學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許淑真也呼籲,民眾在煮火鍋時,記住湯底一定要先煮沸後再加食材或飲用,且食品加熱中心溫度應超過70℃,吃火鍋時也要避免一次放很多食材,容易導致食材不熟,肉片也要切薄一點、食材小塊一點。
且很多人煮蛤蠣和牡蠣等貝類時,一看殼打開就會急著想要直接吃,但許淑真說,當蛤蠣和牡蠣殼打開後,建議再加熱5至10秒,切勿因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