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過去因犯下夜市撿屍案,被判刑2年定讞。(圖/翻攝自胡睿兒臉書)
藝人胡睿兒在2018年犯下夜店撿屍性侵案,被判刑2年定讞,2020年7月入監後,去年1月才假釋出獄,表示最想做的是「陪家人,做音樂」,然而他卻違反1項規定,被台北市家防中心移送檢察官,最重恐怕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
胡睿兒報到入監時,坦言心情很平靜,該面對的要好好面對,並向支持他的粉絲抱歉,「把我當借鏡,自己做的事要自己面對」、「我對不起我的家人還有林采緹,希望在裡面好好反省」。等到假釋獲准後,他步出台北監獄,下午準時到台北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到,會談約1個半小時後結束,出來後表示:「大家生活過得好就好,都很健康就好」。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觀護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規定,擬定胡睿兒假釋期間處遇計畫,包括必須定期到適當處所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課程,但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發現,胡睿兒3度無正當理由缺課,經限期履行仍未改善。
檢察官調查,胡睿兒坦承沒去上課,因此被依屆期不履行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罪起訴,未來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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