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 11 月

有噁男密女兒,媽媽幫她回應。(圖/翻攝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家長真的要多注意青春期小孩的交友狀況,才不會發生意外。近日有位媽媽表示,她看女兒臉書的聊天紀錄,竟然發現有位20歲的噁男問女兒要不要發生性行為,讓她氣到去警局報案,引發網友討論。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2張照片,對方問女兒說,你幾歲?有男友嗎?可以接受聊色或炮友嗎?對方還問女兒,想幾歲破處?如果沒辦法接受可以先當朋友再發生性行為,如果都不行能不能介紹其他女生給他認識。對方指出,「這是秘密呀,先打一炮再跟你說。」

原PO看完對話後傻眼,立即拿起女兒的手機回應,「我人現在要去警察局,對話已經截圖,網路警察會追蹤你IP,請問你知道誘拐未成年少女會被判幾年,我是她媽媽。」原PO回完後,越想越不對勁,因此上網求助大家,「請教各位大大,我該如何回他。這是我女兒手機」。另針對女兒隱私問題,原PO強調,在買手機之前就有講好會看訊息。

此文曝光後,有超過5800名網友按讚,網友紛紛留言回應「我女兒也差不多年紀,媽媽這樣回很好啊」、「我看到了殺小」、「是我直接叫她爸爸回覆答應,直接叫她爸爸去現場跟對方見面,一定要這種震撼教育,屁孩才會怕啦」、「看完真的兩把火!這種人是欠被打」。

據《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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